瞎胡诌。

阿孚叔叔,约吗?

【#大概是314的前奏。沉迷叡孚邪教。】

司马孚挂断手机。

这是曹叡这个月第十一次给他打电话,比去年一整年里他和司马懿的通话还多两次。他们互相攻讦嘲讽,说些漂亮但毫无营养的垃圾话,一战就是十几分钟。结束的时候司马孚甚至还有点儿舍不得。

毛病。

阳光正好射在他胸口,微微有些热度。恍惚中他察觉到身体里有些说不清的东西,跟心脏一起怦怦跳着。几只鸟飞过去的瞬间他明白了,这就是活着的感觉。

楼下是热闹的小街,他看到一只猫在包子铺门前翻了个身站起来,然后悄无声息消失在人来车往之中。人类的双腿是移动的森林。两条狗在里面追逐穿梭,拐进他最爱去的那家小餐馆。看到餐馆招牌的蓝字他有些惊讶,印象里那排字应该是红色。熟悉的东西正在变得陌生。

也许熟悉只是错觉,他从未看清过它们。

司马孚点了根烟。近些天他抽烟越来越厉害,按目前的增长速度,用不了几天他就能回到当年一天两包的日子。那时他负责一桩灭门案,凶犯手段残忍在网络上引起轩然大波,眼看舆论压不下去,他们重案组被下达了死命令。在三十度的汗味与汽油味、泡面、失眠和福尔马林混合成的焦虑中,烟是他唯一的安慰。要是没有烟,他想,警队一半人都得疯掉。

自那以后烟成了他的朋友。遇到想不开的事情他自然而然会伸手往包里摸烟,这动作一直持续到现在,哪怕司马懿让他戒烟的那段时间,他不揣烟也会穿件有口袋的衣服。有时候他坐在黑暗里,一根接一根抽直到天亮。抽烟不能解决任何问题,但至少能让他面对问题。

所以,他和曹叡日复一日的抬杠是为了什么?

吸了几口他兀自笑起来。如释重负,又有几分尴尬。哪有什么情敌见面分外眼红。不过是该死的孤独说不出口罢了。

曹叡还是个孩子,二十岁的年纪矫情些也没什么。谁都是这样过来的。可他自己呢?三十多岁的人依然沉迷于无聊的心理刺激,刻意疏远人群,看些无病呻吟的电影听些凉薄的歌,好让这孤独膨胀充满整个房间。似乎这样他就能从世界上消失,或者至少变得透明,从而不用面对自己愚蠢的感情。

可是他偏偏忍受不了殉道者式的牺牲,他无法看着司马懿和别人在一起还口是心非祝他幸福。他没那么高尚。

他司马孚不过是个普通人,心胸狭隘,物欲横流。

有时候他羡慕曹叡一意孤行的性格,做起事来不管不顾像个疯子。如果说二十岁的任性是在挥霍青春,那三十几岁呢?

最后一次挥霍是从警队离职追求他小说家的梦。现在青春已经用完了。在庸俗年纪他安分守己做着他的中年人。这个他看上去别无所求,数着稿费和水电煤气表就能过日子。

所有荒唐想法活在另一个他的笔下。在虚构的世界他像个上帝,而在司马懿面前,他就是条狗。

今天让自己活的像个人吧。曹叡挂电话前这样对他说。

司马孚整了整头发,穿上外套。要打领带么?这不是约会。打领带会显得自己很在乎,而不打又透露着刻意。这是一场战争。他在脖子上随意绕了个结。一条不起眼的休闲款,轻松而不轻佻。他想,战争值得尊重。

出门之前他最后看了一眼镜子。

里面的男人眉眼深邃,不算老亦不再年轻。正是疯狂的最后年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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