瞎胡诌。

我和那个老女人。

我曾幻想在她的病床前,亲吻她枯萎的手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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陷入一段爱情的时候,我总会对那个人说:

要是你先死,我会难过。

要是我先死,你会难过。而想象你难过的样子让我心碎。

要是永生,我怕有天我们会厌倦对方。

所以我想和你一起死。

我以为这个决定将让我摆脱一切痛苦。

但不可能。

痛苦的根源从未消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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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为什么会爱上一个垂垂将暮的人?

一个女人?

一个比你大十九岁的女人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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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们拥抱着自杀过三次。

第一次。我们躺在床上一动不动,计划将彼此渴死。后来我们发现,在渴死之前会被膀胱炸死。

就算滴水未进,异化作用也不会停止。

身体总是迫不及待地消化自己,将自己赶出去。

只有死去的身体才会完完全全接纳自己。

第二次。我们坐在沙发里接吻,打算让对方窒息。

她从眼镜底下看我,活像个没有胡子的契诃夫。

我忍不住大笑。

从此我懂得了生命的真谛:自杀时千万别戴眼镜。

第三次。我们溺在浴缸里。浴缸的水好像特别深。地心引力缠住她好看的脚踝。我很嫉妒,用剪刀割断床单。她浮了上来。

她叹气说,弄坏了得赔。

我也被弄坏了。我蹭上她的鼻尖。你也被弄坏了。我们都坏了。

那就再多坏一点吧。她开心地笑起来,像个孩子。她抓起面膜盒砸到镜子上。

我明白了。爱让人死,嫉妒让人活着,而我让她发疯。

我以为满地碎片里会照出一千个我和一千个她。一千个我喜欢一千个她。

但镜子没碎,镜子只是裂开了。

仍然只有一个我和一个她。我们在裂隙的两边,像个不近人情的谶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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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们决定应了这个谶。我们短暂地深爱,然后永远分开。也许会成功将对方杀死在分手那天。

但我无法深爱。在爱上她之前我就已经怕了。

怕她比我先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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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次和她做是在酒店。

我想和她在车里做,但那时我还没有车。

她的车在香港,上海,在她勉强称为家的地方。

武汉不是她的家。也不是我的。她来做项目,我来上学。我们路过这座城市的时候,恰好路过彼此。

她的头发很软,有淡淡的昂贵的香。而我用学校小超市十九块九一瓶的飘柔。

我没有收入,没有品位,没有技巧,我一文不名。我怕她嫌弃我。

她说,你比我富有。你是那么年轻。

她摸着我的脸,我的嘴唇和眼睛。她的手指是那么软,像这座城市短暂的春天。

她取悦了我。

我笨拙地想取悦她。她说疼。我充满歉意停下来,手足无措。她安慰我说,身体是个诗人。你永远不知道如何让它高兴。

我不服气地反驳,医生知道。

医生也不知道。医生会让它哭。

她拍我的头,我的辫子垂在她瘦削的肩上。

那些日子里我编着乌黑乖巧的辫子,像个好姑娘。但她很清楚我不是好姑娘。我喝酒抽烟,向每一个可爱的人说我爱你。

你真的有毒。她说,你们云南人都会用蛊吧。

我不会。可能别的云南人会。

我靠在她身上。两个女巫。两只猫。一瓶让人相爱的魔药,一盅不爱就会死的蛊。

汗把我们的皮肤黏在一起。黏得那么紧,分开的时候竟然有些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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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总是质疑我说,你喜欢和男人做。

是,我喜欢和男人做。

你不是les。你不喜欢女人。

对,我不是。我不喜欢女人。

可你和我在一起。

我和你在一起,因为我喜欢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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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论你是男人还是女人,是年轻还是衰老,是天主教徒还是无神论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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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问她,你的上帝禁绝同性恋,你知道吗?

她说,我知道,但我喜欢你。

你这样会下地狱,宝贝。

亲爱的,你就是地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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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这话真伤人。我还以为你眼里我是个天使。

年轻的女孩子都是天使。你不是。

我比你年轻好吧?

我希望你和我一样老。我们可以一起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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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喜欢数她眼角的鱼尾纹。她掉落的头发。她遗忘的事情。

我喜欢寻找一切证明她比我老的碎片。

这样我就能相信,她会比我先死。

这样我就会害怕,就能在爱上她之前离开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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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不漂亮。

有个狭长的鼻子,刻薄的唇,修剪得随意的眉毛。

头发稀疏,眼睛近视。

是所有四十出头的未婚女博士该有的样子。

我是相貌协会资深会员。但那年春天,我忘了交会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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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说,阿姨,我们在一起吧。

她又高又瘦,皮包骨,紫色长裙在风里飞扬,像个摇摇欲坠的衣架。

如果不是她沉重的手提箱拉着她,我觉得她会飞走。

她从眼镜背后看我,发出和她病歪歪的身材截然相反的笑,年轻有力,像个被上帝放错躯壳的灵魂。

她问,你怎么知道我是les,你喜欢我什么。

我不知道你是les 。我说,你的手真美,我非常非常喜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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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不过是樱花节拥挤人群里一次烦躁的问路。

一次酒吧意外的再邂逅。

一次关于省博编钟、死亡与爱伦坡的交谈。

一次很可能没有下文的交换手机号码。

但就是这么巧合。

第四次她对我说话的时候,樱花已经谢了。

李四光先生和他的小毛驴的雕像背后,有片林间空地。一对夫妇正在那里拍婚纱照。新娘的睫毛膏热得流下来,她情不自禁用手去擦,白手套上洇出一团黑色。

我翘了课,坐在石坎上听歌。教室有空调,但天还没热到值得管理员开空调。

于是校园的流浪猫没去蹭空调,我也没去。猫闭起眼睛看着它自己的眼皮。我看着她。

她礼貌地绕过他们甜蜜且炎热的镜头。

风从她紫色连衣裙里吹出来。她带着它一路吹起十几片早夭的树叶,又吹起我辫子里散出的头发。

她病殃殃站在阳光里,不漂亮。像贝利尼笔下饥饿的受难耶稣。她读诗的时候,她的缪斯一定饥渴交加。

她说,同学,又遇见你了。帮我拍张照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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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有不太严重的抑郁症。

她喜欢跳舞,那种老派的,外滩味的,七零后叔叔阿姨们才喜欢的交谊舞。

我不会。我总是踩到她的脚。

她说她的世界有点儿灰蒙蒙的。其中的我也是灰蒙蒙的。

我生气。哈,难道青春靓丽的我不应该是彩色的?是你生命里最招摇的颜色?

不是。你是最灰的那个。她说,你踩到我脚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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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又老又世故。你胸下垂了。我为什么喜欢你?

你又年轻又幼稚。你没胸。我为什么喜欢你?

因为我还在长身体。

我生长出的一切,从心灵到躯壳,都属于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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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说,你是头一个不向我要温暖的家的人。

噢,家?我不需要家。

我抱着她柔软温暖的身体说,我是地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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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和天堂一样永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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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是个人渣。

我爱过很多人。很多人爱过我。

但我依然值得你爱。

我知道如何让你快乐,让你沉迷,最后让你忘记。

爱应该成为生命里最动人的遗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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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从武汉飞到上海,又飞到罗马或地球上其他什么地方。中间她会在香港停一停。

香港是她的家。可能上海也是。

武汉不是。我也不是。

地理老师说过,所有的飞机都走着球面上最短的距离。

两点间最短的距离是什么?

伯恩斯坦说是爱。

最长的距离是什么?

泰戈尔说是沉默的爱。

我的爱从不沉默。它说出来,然后消失。爱是爱上之后就死去的东西。

你看,我们抱得那么紧,可它还是跑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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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的行李箱里装着普鲁斯特,乔伊斯,意大利语速成教材,还有一本素描本。

都是我读不懂的。

当年的我自以为懂。

她送我一张明信片。没有邮票,没有地址。收信人是空白。

她说是淘宝上随处可以买到的廉价工业品。

她花两块钱,就能得到一座画家花了七个下午搭建的咖啡馆。它远在天涯海角,飞机和轮船和她永远到不了的地方。

我假装不知道她为了陪我推掉两个重要会议。委屈地问,才两块钱啊,我不值得你付出更多吗?

她说,我穷。你要我的爱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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爱是多么廉价易得的东西。我一秒钟就能把它说出来,甚至都不用喘气。

一个普通礼物会因爱而显得贵重么?

我把这张明信片寄到她在罗马的地址。我在上面写了一个love。我不懂意大利语。她也不在罗马。

她在邮差和爱和我永远到不了的地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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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喜欢普鲁斯特。她告诉我他的好多故事。

他说,你渴望拥有它,它就盛开。一旦你拥有它,它就枯萎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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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爱你。

那么,再见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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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永远不可能在病房里亲吻你枯萎的手背。

在我无法拥有的时刻,爱情不曾枯萎。

你也不曾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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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#一位太太是我的inspirée。我的缪斯。她年轻,她的文字美丽。我是她永远虔诚的旁观者。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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